首页>为借500万却损失上千万房产 房屋抵押借款藏风险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5-15 16:33:00
陈先生的房屋市场价格在千万元以上,远超500万元的借款金额,陈先生愤而起诉张某和吕某,要求撤销两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过户行为。但无论如何,他的房屋被人占有已成事实,要追回须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陈先生感叹,悔不该当初出具了这份风险极高的授权委托书。
法官释法
海淀法院的杨海超法官说,陈先生和张某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中虽无“借款到期后,房屋归张某所有”的约定。但陈先生为张某指定的吕某出具了一份办理房屋所有登记手续的“全权委托书”,使吕某在房屋登记方面拥有了与房主陈先生一样的权利。其中的风险就在于吕某并不会为陈先生的利益考虑,陈先生已不能对自己的房屋进行有效控制,房屋被贱卖,陈先生也束手无策。(北京晚报)
张某和吕某凭借全权委托书规避了《物权法》中保护抵押人权利的规定,目前,这种公证全权委托书的做法在房屋买卖、房屋抵押借款中已频频出现,买房人、借款人应高度注意其中蕴含的极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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