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的传票
2013年3月初,黄华看到家里的信箱里,放着一张从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寄过来的传票。2006年10月,她以每平方米9450元的单价购买了时称光谷中心花园A幢5楼的商铺,总建筑面积达166.91平方米,总价为157.73万元。按当时的合同规定,这个项目应于2007年6月28日前交房。
“此后经历烂尾、股东变更等各种纠纷后,项目直到开业投入使用后,都未能给我们交房。”黄华回忆,东盛公司以要求解除合同为由,对业主进行起诉。此后洪山区法院受理后,一审裁定东盛败诉,东盛上诉进入到二审环节后,又主动撤诉,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原判。按规定,二审裁定后,东盛公司应执行裁定结果,但半年执行期满,仍无结果。
黄华指出,融众最初接手时,曾召集业主到华中科技大学一个礼堂与业主协商,希望原价回购商铺,若业主同意回购,开发商当年将给业主支付50%的房款,剩余50%房款2年后再支付。融众提出的另一方案则是,将部分5楼的业主等面积置换到项目的负一楼,部分业主同意和解,但仍有20多个业主表示拒绝。
此后经过法院介入裁定,二审裁定期满之后,融众第二次与业主们正式公开协商。“当时融众评估后确定以每平方米为1.7万元价格,回购商铺,而另一方案则是将业主统一等面积置换到光谷国际广场5楼东区。”黄华回忆,但这一提议仍被业主们拒绝。黄华认为,商铺评估价格并不合理,“最初购买商铺时,光谷国际广场商铺和写字楼均价比例分别是约2.5:1,而评估时两业态的均价比例变成约1.42:1,我们无法接受。”在项目整体来看,未接受回购业主大部分购买了靠南区商铺,东边区域商场位置相对较差,“若换铺我们应换靠南区商铺。”
对此,谢小青坦言,剩余部分业主所购买商铺的面积只有一千多平方米,在整个项目中占比不大,若整体回购有利于开发商进行整体统一运营。其提交给法院的起诉书中内容也显示,在融众接手之前,东星为筹集资金,擅自违规对当时A幢2-5层分割成面积大小不一的商铺拆零销售,当时出售时就不合规,合同应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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