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先响应“国五条”落地仍待续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3-27 08:20:00

房价控制前车之鉴

地方政府如何给房价套上缰绳则是另一个关注点。

根据“国五条”的精神,至少有35个城市(26个省会城市、4个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不含港澳台)需要在本月31日前出台房价控制目标。

在“粤五条”中,点名要求广州、深圳市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明确,广州会在月底前公布今年房价的控制目标。

杨红旭称,后续的关键是看两市将房价控制目标定在何处,依然像2011年那样不超过GDP或人均收入增幅,还是不超过5%,还是基本稳定,还是稳中有降。

2011年的“国八条”也曾要求地方出台普通住房房价控制目标,多数重点城市主要参考的是GDP增速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房价调控目标大多设定在房价上涨10%左右,包括广州和深圳。

当时,这一对标参考的选定被质疑为是涨价目标。住建部也曾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科学合理制定调控目标。

顾云昌表示,房价控制目标不太可能有新的指标体系,依然会是和居民收入、GDP增速、物价指数等相关。广州提出的今年GDP增幅目标为10%。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提出的房价控制目标针对的是“新建住房价格”,其中也包括了保障房,而2013年“国五条”的要求,则是针对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因此,顾云昌表示,这会让地方政府更加谨慎。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2月份,广州和深圳的新建商品房价格分别同比上涨8.2%和5.8%。

顾云昌说,对于房地产调控,还是要相信市场的力量,要更多通过供求关系来解决问题。

“我认为现在就是要抓紧出台细则,同时慎重考虑不同的需求。”他说。

限购方面,广东出台的细则提出,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

17号文明确,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广东首先响应“国五条”落地仍待续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3-03-27 08:20:00
广东率先发布了响应“国五条”的地方细则。“粤五条”在明确贯彻楼市调控新政之余,依然留给市场一定的遐想余地。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