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控制前车之鉴
地方政府如何给房价套上缰绳则是另一个关注点。
根据“国五条”的精神,至少有35个城市(26个省会城市、4个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不含港澳台)需要在本月31日前出台房价控制目标。
在“粤五条”中,点名要求广州、深圳市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明确,广州会在月底前公布今年房价的控制目标。
杨红旭称,后续的关键是看两市将房价控制目标定在何处,依然像2011年那样不超过GDP或人均收入增幅,还是不超过5%,还是基本稳定,还是稳中有降。
2011年的“国八条”也曾要求地方出台普通住房房价控制目标,多数重点城市主要参考的是GDP增速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房价调控目标大多设定在房价上涨10%左右,包括广州和深圳。
当时,这一对标参考的选定被质疑为是涨价目标。住建部也曾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科学合理制定调控目标。
顾云昌表示,房价控制目标不太可能有新的指标体系,依然会是和居民收入、GDP增速、物价指数等相关。广州提出的今年GDP增幅目标为10%。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提出的房价控制目标针对的是“新建住房价格”,其中也包括了保障房,而2013年“国五条”的要求,则是针对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因此,顾云昌表示,这会让地方政府更加谨慎。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2月份,广州和深圳的新建商品房价格分别同比上涨8.2%和5.8%。
顾云昌说,对于房地产调控,还是要相信市场的力量,要更多通过供求关系来解决问题。
“我认为现在就是要抓紧出台细则,同时慎重考虑不同的需求。”他说。
限购方面,广东出台的细则提出,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
17号文明确,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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