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想把房子过给孩子?不一定省钱!
“国五条”细则出台后,有些暂时卖不出房子的市民想到可以先把名下房产过户给自己的孩子或老人,通过这样的“买卖”来提高买入价,以方便未来出手。但这样的做法同样会产生一些问题。例如,如果目前手中房产未满五年,那么需要按照上文中的方法好好计算一下,看看以目前手中房产的升值率是否划得来。
即使划得来,那么过户给自己的孩子依然有几点需要想清楚。
第一,孩子一定已成年,不然即使过户仍会被视为同一家庭的房产,等于做无用功。
第二,过户等于买卖,把房子过给孩子相当于挤占了孩子的一次购房名额,在“限购令”暂时不会解除的情况下,已成年的孩子不久便面临买房大计,届时首付及利率都无法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
第三,过户给孩子或老人,更名后的房产持有年数将从零开始计算,因此需等满五年出售才能避免全额5.6%的营业税。不然要按照过户时新的价格计算营业税。比如说,140万元的房产在过户3年后遭遇家庭特殊情况不得不卖掉,假设届时价值涨至150万元,那么光营业税就要缴纳8.4万元。
C 两套房其中一套为共有,也不急卖!
昨日有一位李女士向扬子晚报记者咨询,说自己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与自己的母亲共有,给老人住;另一套为自己和丈夫共有,属于自住。本来就考虑改善住房条件的她,正在琢磨是否需要赶紧把自己手里的房卖掉,换一套大房子住。李女士表示,自己手头并不宽裕,目前自住的房子升值又较多,尽快卖掉可以避免未来换房时缴纳过多的个税。
目前普遍认为,现行卖房个税中的“满五年家庭唯一住房不征税”这条“老政策”不大可能改变。在这个前提下,李女士完全可以把自己的名字从与母亲共有的那套房产中改出,以达到唯一住房的条件。据了解,南京房管局对非夫妻间的去名视同买卖,但李女士可以提前在公证处与母亲约定自己只占有房产1%的份额,这样从1%的房价中产生的各种税费将很少。未来如果需要换房,只需把自己和丈夫所住的唯一房产卖出,满五年可不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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