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相关部门人士对记者表示,政府介入以后,有助于增加土地租赁双方的相互信任,但是同时政府也承担了多方面的风险。
彭建良指出,这种方式不是市场运作,农民与企业之间的流转关系没有法律保障,双方随意性仍然很大,土地规范流转也没取得实质性突破,2006年前后,耕地流转率不到10%。
于是,在2011年,沙县党政代表团到沅江市草尾镇学习之后,在当年5月份由沙县政府出资120万元和3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分别成立了源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和金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大力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流转率提升至64.3%
沙县相关部门人士告诉记者,沙县在去年年底,土地流转率已经达到64.3%,耕地流转面积12.78万亩。均比2011年底的61.7%和12.26万亩有提高。流转水平已经不能跟土地信托成立之前同日而语。
据上述人士介绍,在沙县土地信托公司进行一笔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流程如下。“农民委托村委会跟我们签信托合同,我们是跟借住签土地流转合同。万一出现风险,我们的信托基金是可以拿来赔付的。”该人士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所谓的“信托基金”实际上是土地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2011年5月成立之时,源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信托有限公司和金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有限公司分别获得了沙县政府出资120万元和3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彭建良在报告中指出,除了土地信托基金公司以外,沙县政府还每年拨出20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对规模经营业主给予贷款贴息。
另外,沙县政府还成立了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土地流转项目业主合资,县财政对担保公司进行风险补偿。涉农项目资金跟进,凡进行土地信托的大户,农业企业均安排项目给予奖励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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