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扩大限购范围
在国务院新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中,“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再次被强调。会议称,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
会议强调,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这意味着实施两年多的限购政策不仅没有放松或取消的可能,而且还会适时扩大范围。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目前已经执行限购的城市几乎囊括了所有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王钰林分析说,目前房价上涨主要体现在一二线城市,这些城市多数已经在执行限购政策,但有些城市只是在城市内某一区域限购,这类城市也存在加码可能。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一些中西部省会城市等,原来的限购政策执行得比较宽松,如果按“统一要求”,可能会收紧。
“在没有长效机制前,限购仍十分必要。”王钰林说,现在老百姓的积蓄仍没有太多渠道释放,很容易挤进房地产市场。
不过,除了已经限购的城市,可能会被纳入限购范围的城市并不多。根据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的统计,自2010年调控以来,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涨幅最快的是乌鲁木齐,超过10%,其余城市均未超过10%,过半城市未超过5%。
杨红旭认为,当前绝大部分三、四线城市房价涨幅温和,符合限购标准的极少,未来新增的限购城市不会超过10个。
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特别指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本轮房地产调控自2009年12月份启动以来,政策经历四次升级,分别是2010年1月的“国十一条”、4月的“国十条”、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这次是第五次升级,而长效调控机制始终未能有突破性进展。
王钰林认为,房产税是楼市调控最好的长效机制,也是稳定市场预期的最佳手段,目前市场争论的并不是房产税是否退出的问题,而是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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