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图片显示,签署这次合作协议的代表是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总裁汪林朋和东方集团董事会秘书李云。而站在李云的背后(图片后排右起第二位),是现任东方家园商业总裁丛亮。
在家园商业事件爆发之初,东方集团曾经给《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来一份通稿,东方集团强调其自2008年1月1日至今(公告截至日期为2012年12月27日),东方家园的实际经营全部由瑞寰资本和龙柏集团控制,东方集团未参与任何管理。
东方集团只掌控其子公司家园商业35%的股权,“一直声称不参与家园商业实际运营的东方集团,其董秘李云为何会在2012年12月24日出现在家园零售总部物业的签约会现场呢?”有分析人士表示质疑。
对此,2013年1月29日,记者以邮件的形式将带着这一疑问的采访提纲发送至东方集团,尽管集团董秘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确认已经收到邮件,但一向即时回应的东方集团这一次却一反常态。截至记者发稿前,依然没有收到东方集团对这一事件的任何回应。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签署这次协议的另一方居然之家进行求证。居然之家负责媒体宣传和广告的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居然之家的确是在2012年12月份租下了东方家园来广营店的物业。但对于这次物业合作协议签署方是家园商业、家园实业还是东方集团,该工作人员却三缄其口,只是表示该信息还没有正式对外公布。
此外,“居然之家陈晨”发布的这条微博和图片,如今也已经被删除。
家园实业仍在东方集团掌控中?
作为东方集团的子公司,东方家园实际分为两家公司:家园实业和家园商业。家园商业负责东方家园品牌运作及商场的运营,而家园实业名下则拥有东方家园相应的物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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