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经过激烈争夺,九龙仓耗资29.4亿元拿下了杭州城西的宝地杭一棉地块,轰动一时。但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杭州市建设网日前公示的“违法行为”显示,该项目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遭到行政处罚。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项目工程地下空间已现雏形,部分工程早已封顶。相关信息显示,该项目拿地到动工的时间期限长达近3年。当地一些业内人表示,对于开发缓慢的九龙仓而言,这是否是在“架空”闲置政策,以规避因土地闲置带来的处罚?
违规施工被处罚
2012年12月24日,杭州市建设网一则“违法行为”公示显示,杭政储出(2009)76号地块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杭建罚[2012]31号”,处罚当事人为九龙仓(杭州)置业有限公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杭政储出 (2009)76号地块即为九龙仓在杭州五个独立开发项目之一的杭一棉地块,是九龙仓进入杭州后首个独自运作的项目。2009年11月26日,九龙仓分别以旗下的日涛国际和浩阶有限公司的名义竞得杭一棉C、D两地块,总价29.4亿元。
“动工前必须先取得施工许可证,走工程质量监督等程序,但该项目已经提前动工。”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证实,当时这个项目立案时间较长,证据确凿,下发行政处罚书之前,进行了立案取证,同时向对方告知了违法事实、理由、处罚依据和依法享有的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记者进一步致电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法规处有关人士获悉,九龙仓此次项目处罚包括罚款。不过,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未透露具体罚款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1月7日,记者多次欲就上述处罚等事宜采访九龙仓杭州项目公司,但截至记者发稿,未获得对方回应。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因擅自动工开发而被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处罚的当事人除九龙仓杭州公司九龙仓(杭州)置业有限公司外,还包括其建筑商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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