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强制购房人签署补充协议 济南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行为

来源:中国网地产 2020-11-03 20:18:32

新版合同启用电子签(印)章

更值得一提的是,新版合同启用的同时,电子印章和电子签章系统也随之上线。《通知》称,商品房买卖合同需经电子签章后,方可在线打印合同文本。近期,将组织部分开发企业进行电子签章测试,年底前全面启用。

“就像在银行办业务时从电子设备上签名一样,以后网签购房合同也采用电子化的方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在合同网签时应用电子签章功能,一方面可提高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透明度和时效性,更重要的是,通过应用规范、可信、易用的统一电子印章服务,让房屋买卖合同电子化流转,杜绝了合同信息造假的可能,从根源上解决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网签,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切实维护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购房前须书面签订《购房告知书》

《通知》要求,商品房买受人在签定《商品房认购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开发企业应明确告知买受人仔细阅读《购房告知书》相关内容,双方签字确认后,经网签系统提交打印。

记者看到,由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的《购房告知书》示范文本中,对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做了着重提醒,其中包括提醒广大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确认所认购商品房的类别(住宅、商业、办公、地下室、车位(库)等),核实现场公示信息中是否有抵押相关信息,查看了解商品房项目周边不利因素提示,核实项目配套设施信息,核实调控政策信息,查看现场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信息,确认合同网签流程,认真核对购房款的交纳账户。

“书面签订告知书是为了再次提醒购房者应该规避的风险,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购房者要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因购房引发矛盾纠纷或诉讼行为。

《通知》还强调,各区县住建及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大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监督力度,购房者如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举报投诉邮箱:zjjhtyx@jn.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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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强制购房人签署补充协议 济南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行为
来源:中国网地产2020-11-03 20:18:32
济南市住建局消息,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交易的公平性、透明度,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11月3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0年12月起启用新版合同,不得强制购房人签署补充协议,购房前需书面签订购房告知书,电子印章和电子签章系统也随之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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