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租赁企业不得哄抬租金抢占房源

来源:新京报 2018-08-24 08:25:35

8月23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获悉,该局于今天召开成都市住房租赁企业和部分经纪机构座谈会,提出了不得以高于市场水平的租金或哄抬租金抢占房源,不得利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的资金恶性竞争抢占房源等要求。

会上,成都房地产经纪协会表示,近期协会核查了成都市住房租赁市场情况,根据链家、我爱我家、21世纪等8家典型中介机构月度成交数据综合分析,今年1-7月成都住房租赁成交均价同比增长3.9%,环比仅微涨2.06%,总体保持平稳态势。此外,成都贝壳研究院的《毕业季成都租赁市场报告》数据显示,成都链家普租业务,今年7月份租金水平同比上涨6.7%;世联红璞长租业务数据显示,今年7月份成都租金水平同比上涨2%;正合研究中心数据也显示,今年7月成都租金水平环比下降0.284%。

据悉,成都已清理出各类国有存量租赁住房1.25万套,将全部用于租赁,截至6月底,已出租3896套,装修好待出租2340套,正在装修的6281套。截至昨日下午,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仍有1700多套(间)价格相对实惠的房源待租。其中城区单间最低价为450元/间;彭州市兴彭住房租赁经营有限公司推出一套65平米的清水房,租金起价仅为230元。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全成都市租赁住房尚有50余万套可租赁房源待租。

同时,成都市房管局在座谈会上还对住房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保证成都住房租赁市场平稳有序运行,防止抢占房源哄抬租金现象出现。具体包括:不得利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的资金恶性竞争抢占房源;不得以高于市场水平的租金或哄抬租金抢占房源;不得通过提高租金诱导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方式抢占房源;不得以虚高价格发布房源;除非租客要求,不得强制使用或捆绑金融产品支付房租,且不得因租客未使用贷款产品提高房租;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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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赁企业不得哄抬租金抢占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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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获悉,该局于今天召开成都市住房租赁企业和部分经纪机构座谈会,提出了不得以高于市场水平的租金或哄抬租金抢占房源,不得利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的资金恶性竞争抢占房源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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