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非本省户籍家庭购房五年内不得转让

来源:中国网·地产中国 2017-10-09 12:01:38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执行限购政策,自2017年10月9日起按以下通知要求执行:

1、在海南无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主城区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须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在海南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同时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交、补办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不予认可。

2、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5年后方可转让。

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府(2017)128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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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非本省户籍家庭购房五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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