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下“号头费”潜规则:动辄再加几十万元

来源:中国网·地产中国综合 2017-04-21 07:43:00

监管部门多次接到举报却难以查处

记者多方调查了解到,“号头费”流向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如上所述经中介机构交给开发商;二是经中介机构交给可以从开发商处拿到房源的特定关系人,他们从开发商处获得房源,再转手加价,委托中介机构销售。

对此,合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如果“号头费”经由中介机构交给开发商,开发商将会面临偷税问题,属于刑事犯罪,性质严重。

合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强化房地产市场联合监管,价格管理部门要及时查处“价外加价”等违反价格管理行为。记者采访时,物价部门认为,物价部门之前也接到一些“号头费”的举报,但都是属于个人行为,而且没有相关票据证明,难以处罚。

合肥市房产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房产部门多次接到过“号头费”的举报,但是每次均查无实据。如果存在收取“号头费”,这是价外加价问题,属于物价部门监管,房产部门将会积极配合查处。

代理过“号头费”诉讼案件的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迎五律师说,“号头费”难以查处的关键,是因为一些开发商逃避监管,通过第三者或者中介机构收取“号头费”,购房者难以获得有效证据,维权困难。

“‘号头费’如此普遍,已经成了众人皆知的潜规则。”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说,如果购房交易达成后,购房者就“号头费”提起维权诉讼,法院依法对此作出裁决,“号头费”需要退还,同时购房合同也会被认定无效,所购房屋要还给开发商。在房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购房者损失反而更大,所以购房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意愿很低。

业内人士认为,在政府加强楼市调控措施的背景下,“号头费”是多方市场利益主体规避政府调控措施的合谋,建议尽早堵住漏洞,否则政府调控措施容易被悬置,无法实现预期效果。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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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下“号头费”潜规则:动辄再加几十万元
来源:中国网·地产中国综合2017-04-21 07:43:00
合肥市是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之一,为遏制房价快速上涨,当地政府要求新建商品住房必须明码标示首次备案价格,6个月内不得上调,再次申报备案价格上调幅度不得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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