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

来源:中国网地产 2018-06-20 01:44:49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北京作为首都,各方面工作具有代表性和指向性,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在“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的时代课题中占有重要位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处理好“都”与“城”的关系,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首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首善标准,提升首都建设和管理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为新时期首都发展指明了方向。北京市将立足“三都”定位,坚持首善标准,以提高治理能力抓好城市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继续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做好棚户区改造和老城保护,既建好增量,又用好存量,助力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建设。


一是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确保首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坚持依法治理,构建权责明晰的质量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安全生产“四体系”建设,促进安全生产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的安全生产“四化”不断提升。树立超大城市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紧抓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放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质量管理法规体系,加快《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配套制度建设,深入研究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机制,推行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保险,逐步建立符合首都特点的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建立内控机制,健全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推进质量管理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以及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引导建筑行业加强自律管理,强化工程质量信用管理和市场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管,强化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管理,对构件生产实行驻厂监造,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提高住房建设标准和质量,大力推行装配式建造方式,推进住房建设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为群众提供具有更高舒适程度、性能标准、质量保障、使用寿命的精品住宅,迈向“百年住宅标准”。


二是着力推动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机场、冬奥会等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工程重点人员、重点工序、关键节点的监督检查,集成世界上最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经验,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打造首都建设的精品力作。轨道交通建设规模继续保持高位运行,大多数新开工线路进入结构施工阶段,研究制定《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强化制度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安全建造,确保轨道交通质量安全持续稳定受控。加强保障房建设全过程监管,完善各类保障房技术标准,实现保障房建设标准化全覆盖;组织有实力的建设单位或专业机构,作为实施主体参与保障房建设;实行预验房制度,做好试错样板间、工艺样板间、成品样板间“三个样板间”,高质量完成全年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5万套的任务。


三是继续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新一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抓好试点项目并逐步扩大到全市范围,积极推进抗震节能改造、环境整治、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公共服务设施和停车位补建等,提升居住环境品质。逐步扩大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规模,总结试点经验,制定指导方案,编制“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社会化。研究出台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式,优化人居环境。推进全市普通地下室综合整治,制订实施2018-2020年新一轮清理整治方案,做好普通地下室清理后续利用,不断完善使用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引导使用用途向社区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文化服务、文体活动空间、便民商业网店、停车设施、仓储等方面转变,实现统筹使用、合理利用。引导运用智能化、物联网等科技手段,提升普通地下室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棚改和老城保护。将棚户区改造工作重心放在解决真正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上,加大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力度,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严格落实“双控三线”要求,即人口规模、建设规模“双控”和人口总量上限、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三线”,增强棚改项目方案可行性。严格规范棚改项目管理,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严格准入程序和认定标准。规范项目融资方式,完善征收拆迁政策,严控征收拆迁成本,打造廉洁阳光工程。历史文化遗产是北京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的重要支撑,也是建设世界文化名城的根基。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老城不能再拆了”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老城整体保护力度,加强老城保护修缮标准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力推老城房屋恢复性修建,做到改善民生与保护古都风貌有机统一。统筹推进4万套核心区人口疏解安置房建设,同步转移优质公共资源,有序促进人口疏解。


二、加强住房制度设计,完善租购并举住房供应体系


住房乃民生之要,解决好城镇居民特别是新市民的住房问题,实现首都人民的“安居梦”,是北京城市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北京包容精神的真实体现。下一步,将按照中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方向,加快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落实2017-2021年住房供地计划,新增住宅用地6000公顷,保障150万套住房建设需求,全面推进住有所居。


一是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全面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完善住房租赁监管和交易服务平台,提高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率,畅通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立住房租赁公益律师队伍,完善多渠道租赁纠纷调处机制。加强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强化行业归属,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租金监测和发布机制,逐步将个体、非正规经营主体住房租金全面纳入监测监管。加快推动《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立法,做好住房租赁顶层设计,稳定租赁关系,规范市场秩序将“为承租人赋权”落到实处,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推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优选有信誉有实力的企业或专业机构作为实施主体参与建设,实现建设和运营管理专业化。根据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需要,鼓励产业园区建设职工集体宿舍,多渠道解决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行业务工人员住宿问题。加快发展长期租赁,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经营主体发展。鼓励开发企业持有经营租赁住房,丰富租住产品类型,满足多层次租住需求。


二是稳步推进公租房建设管理。加大公租房实物供应力度,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鼓励趸租作为公租房使用。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引导与服务,实施全过程监管,开展设计方案竞赛,制定设计指导图集,搭建融资服务平台。继续推进公租房以区为主、精准分配,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继续推进“新北京人”专项分配,确保房源精准分配到有需要的人群中去。加大租房补贴力度,研究调整租房补贴标准,促进租房补贴与租赁住房的有效衔接,实现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并举保障。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专业化、机构化,引进专业化建设和运营管理团队,提升建设品质和管理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全面推广人脸识别技术,不断提升保障房后期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构建智慧型保障房社区。完善保障房家庭属地社会保障机制,实现需求与服务有效对接,提升居住品质。加大公租房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完善司法衔接机制和信用评价体系,增强违规行为处理的严肃性和震慑力。


三是积极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作为一种政策性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推出是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措施,也是完善住房供应结构、支持无房家庭解决住房刚需的长期制度安排。下一步,将加大共有产权房土地供应、工程建设协调力度,尽快形成有效供应,提供更多群众可承受的住房。提高共有产权住房的建设品质,逐步完善共有产权住房价格评估等配套政策,推动精准落地。按照“以区为主、全市统筹”的原则,指导各区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配售办法。继续满足“新北京人”住房需求,面向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家庭配售的房源不少于30%,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抓好精准调控和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北京作为超大城市,住房市场需求持续旺盛,房地产市场在全国具有风向标效应,是房地产调控的前沿阵地。过去一年,北京市针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不良倾向及热点现象,连续密集出台10个方面、20多项政策措施,打出系列“组合拳”,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将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持续保持调控定力,做好精准调控,完善交易管理服务机制,大力整顿市场行业秩序,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按照长短结合、行政手段与长效机制并举的调控思路,实现短期稳市场、长期促发展。一方面,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实现稳定房价目标,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强化市场监测分析,完善调控政策措施,提升精准调控水平,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加强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正面客观解读市场形势和调控政策,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落实居住用地供应计划,适度提高居住用地及其配套用地比重,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编制实施住房专项规划,实现住房科学有效供给。促进在途商品房项目开工入市,提高项目潜在供应向实际供应的转化效率。另一方面,加快建立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通过多年房地产市场发展经验的积累、调控手段的实践和配套制度改革的初探,目前长效机制框架的四梁八柱已基本确立,将加快形成符合北京市特点、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二是完善房屋交易管理服务措施。进一步优化房屋交易流程,简化手续办理,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压缩购房资格审核办理时限,缩短为1个工作日,缩短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和群众带来便利。发布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存量房屋交易行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减少交易纠纷。完善存量房交易相关制度,如现房销售人员及现场管理、存量房网签等制度,形成更为严密、安全、完善的房屋交易市场体系。


三是强化行业监管和市场整顿。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规范化管理,改革审批要素和流程,依法对存而无业的资质进行注销,增强房地产企业整体活力。加强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强化企业信用在行业管理中的主导地位。推动《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章立法进程,健全经纪行业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完善行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收费。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及经营场所公示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提升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水平。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抽查机制及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搭建房地产经纪信用管理平台,建立机构及人员清退机制,净化行业环境。规范单边独家代理模式,引导行业从抢占房源向优化服务转变。完善信息共享、综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增强房地产市场联动监管合力。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和中介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助推建筑业更好更快发展


随着北京市建筑业快速发展,建造能力不断增强,地标性建筑拔地而起,优质工程遍地开花,拉动就业作用明显,产业关联效应突出,然而承接项目困难、市场风险增多、用工成本攀升、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依然存在,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方式并未根本转变,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北京市将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以不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为核心,以提升监管效能和健全市场机制为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建筑业更好更快发展,为高质量完成城市建设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第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精简前置要件。充分发挥工程建设属地监管优势,实现90%施工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坚持放管结合,制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暂行办法等,规范全市施工许可审批和管理工作。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机制,扩大施工许可审批提前服务制度、现场踏勘承诺制度应用范围,出台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管理办法。推进行政审批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建立完善行政办公平台,推进施工许可、竣工联合验收全程网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第二,优化资质资格管理。结合上海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启动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分阶段、分资质类别推行告知承诺资质审批新模式,推动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推进实施建筑业企业电子资质证书,进一步简化企业申报要件,推进电子档案,简化申报、审查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深入推进注册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制度化;加强注册人员执业行为监管,研究建立个人执业黑名单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第三,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继续完善建筑市场信息归集,加大公示力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出台《北京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建设工程活动中严重扰乱建筑市场正常秩序、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列入“黑名单”。推进与其他领域公布的失信企业、人员信息数据的对接,加大协同利用力度,强化失信人惩戒措施。


二是推进建筑业体制机制改革。改革承发包监管方式,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改革试点,实施差别化管理。对政府投资工程,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简化前置要件,合理压缩时限;对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给予更多自主权,实施事后备案管理。选择在试点地区开展最低价中标试点工作。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总结装配式建筑实施工程总承包的经验,研究制定符合北京市实际的工程总承包政策措施。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抓好试点项目的工作推进,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研究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制度,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等文件,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提供保障。引导大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积极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拓展业务范围,提升管理性和技术性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实现工程咨询行业组织结构调整与资源优化组合,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推进京津冀建筑市场深度融合。加快京津冀建筑市场信用一体化建设,共同研究制定推动三地信用一体化建设的框架协议,在实现信息数据共享交换、统一信息标准、信用评价结果互认的基础上,最终统一信用评价标准和评价结果应用,促进区域建筑业的协调有序发展。探索京津冀招投标监管服务协同机制,推进招投标监管环境一体化。加快构建京津冀一体化定额体系,出台实施《〈京津冀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试点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和信用信息发布,制订京津冀统一的人材机编码规则,研究制定京津冀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定额编制规则、定额体系表,实现工程造价信息常用材料同版面发布。


四是加强企业扶持和人才培养。北京“新的两翼”城市副中心和雄安新区的加快建设,以及海绵城市、生态城市、新型城镇等的大力发展,为建筑业发展带来良好契机,引导建筑业企业积极调整和优化战略布局,在推动实施国家战略的同时实现企业做大做强。加大指导服务力度,做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引导知识、技术密集的建筑业企业加快发展,推动工程高端咨询服务业走出去,做好劳务企业改革,加大对中小企业、私人企业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形成适合自身特点和资源能力的发展模式。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营造有利于实力强、信誉好的建筑业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的宽松环境。世界主要经济体和发达国家的经济企稳向好,“一带一路”沿线建筑市场巨大,应加大政策支持,助推建筑业企业更好地走出国门。同时,加快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及激励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和重大项目试点示范效应,大力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品牌效应。


五、加强科技推广应用


推动城乡建筑实现绿色化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是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实保障。北京市将大力推动科技成果在建筑节能领域的应用推广,发挥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提升建筑能效水平,逐步缓解城市发展和能源消费之间的矛盾,促进城乡建筑绿色化,改善生活环境质量,建设绿色低碳生态家园。


一是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促进科技成果加快应用推广,重点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智慧小区等方面开展科研立项和成果应用推广。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与工程建造深度融合,发布推进BIM技术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及验收细则等相关文件,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市场行为,加快推进BIM技术在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和运维各阶段的集成应用,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环保和资源集约。充分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梳理现行不同层级工程建设标准,优化整合完善地方标准。推进首批11个智慧小区试点建设,实现试点小区与北京市智慧小区服务平台和移动APP客户端的对接,并按照物业和业主的需求实现特定功能,为全市智慧小区建设提供借鉴。


二是继续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政策标准体系,制定建材使用管理政府规章和相关配套政策,启动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立法调研,完善新建和既有建筑节能领域相关配套政策。在全市范围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引导公共建筑业主或运行管理单位申报绿色化改造奖励资金。继续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进信息采集与核查,并在公共移动媒体播放能耗限额管理微视频,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组织申报示范工程项目,编制相关技术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有效推动全市城镇和农村超低能耗建筑发展。


三是加快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量质齐升,推动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等重点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高星级标准,将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机场、冬奥会、环球影城等重大项目建设成节能绿色建筑的典范。构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信用管理体系,加强绿色建筑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完善《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细则,加强对高标准建设住宅的项目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部品部件企业认证制度,保证生产供应,加强质量管控,实施部品认定和目录管理。严格执行禁限目录,加快制定建材使用管理规定,推动建材企业有序发展。继续全面清理全市无资质搅拌站点,关停非法新建站点,禁止有资质站点违法扩建。


四是推进农宅建设与技术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类重点对象和低收入群众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好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提升农宅居住安全和居住品质。开展农村地区房屋建设管理立法调研,进一步规范农村地区住房建设。加强村镇建筑工匠、农宅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推广抗震节能改造、防震减灾、节能绿色和低碳技术。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北京市住建委: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
来源:中国网地产2018-06-20 01:44:49
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首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