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晚间,
中粮地产(000031)披露公告称,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
中粮地产决定撤回相关申报材料。
公告显示,
中粮地产于2016年7月22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中粮地产表示,截至2017年7月2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动失效。
在2017年7月31日,
中粮地产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回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的议案》,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报材料。
对此,
中粮地产表示,本次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报材料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任何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情况,统筹安排融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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