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权之争暗流:宝能增持万科合法性争议未决
由于案件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目前只是一个单方的起诉行为,对万科股东大会、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正常召开及表决是没有影响的。况且,宝能早已萌生退意。
春节开工伊始,一个乌龙消息,让宝能与万科之间历时半年多的诉讼浮出水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发现,万科工会诉宝能系“增持万科无效”一案目前仍在审理中,立案地是深圳市罗湖区法院。
事实上,从宝万之争一开始,关于宝能系万能险买股、高杠杆融资、资管计划增持等行为的合法性争议一直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空白或灰色地带,更让争议纷繁芜杂未有定论;而截至目前,监管部门除了问询和谴责之外,并未对当事各方做出实质性的定性或处罚。
对于万科公司和管理层来说,虽然目前华润退出深铁接盘,宝能、恒大宣布退守财务投资,股权之争似乎告一段落,但宝能与万科诉讼未决,在即将到来的董事会换届选举中,宝能系是否具备合格的股东资格?是否可以行使提名、表决等股东权利?在锁定期满之后,宝能又将做何选择?仍然是悬而未决的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的多位金融、证券、法律界人士认为,宝万之争亟需从规则和法律角度得到彻底解决;该事件暴露出的金融监管缺位和法律空白,也应完善和补充。
宝万诉讼进行时
2月6日是春节后万科公司的第一个上班日,不少万科人却被一个乌龙消息搞得心糟不已。
当晚传出的消息说,“万科工会诉宝能增持万科无效”一案已获法院判决,不过很快便被证实这是一个假消息。
2016年7月,万科工会以损害股东利益为由提起诉讼,被告分别为宝能系下的钜盛华、前海人寿,以及南方资本、泰信基金、西部利得基金。
万科工会诉称,宝能系在增持 万科A 股中存在信息披露违规,其首次举牌后的增持均属无效的民事行为;其持有的万科A股股票不能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
对此,宝能方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标的金额巨大,且涉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增持股票的合法性审查、上市公司投资者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的行使等新类型法律问题,应由广东省高院管辖。
目前,深圳市中院已就管辖权做出终审裁定,案件仍由罗湖区法院管辖。而对于案件本身,仍未有定论。
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茂荣表示,裁定只解决了程序性的问题,而判决才解决实体争议问题。2月7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广东法院网查询发现,万科工会诉宝能案正在一审审理中。
目前,证券市场人士多引用上海新梅一案认为,万科工会诉宝能系的成功概率不大。
在该案判决中,上海一中院认为,虽然证监局对举牌股东涉嫌超比例举牌未公告的行为给予处罚,但交易行为仍然有效;而持股被告的股东权利是否应当受限,要看被告是否已经完成了被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
不过,这并不代表责任主体能够免除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在宝万之争中,截至目前,监管机构除了保监会暂停前海人寿的万能险业务之外,并未有针对宝能增持万科的违规定性或行政处罚。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钟伟指出,在宝万之争发生时,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保险资金进入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作出清晰、明确的规定,比如明确它是没有投票权的财务投资者。当时的法律是有瑕疵的。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教授刘燕也认为,市场对宝能的质疑,针对的主要是直接持有万科股票的险资和资管计划。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结构化资管计划法律地位不明。
上述因素,让法院在判决时增加了许多不确定性;也是法院迟迟未能作出判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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