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抓手:
严金明认为,有效的经济杠杆作为世界各国通用的调控做法,应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
这在顶层设计中也有体现。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第一次对房地产长效机制作了官方系统性阐述。按照该报告,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主要借助住房、土地、财税、金融以及不动产登记4类政策性工具。
其中,房地产税与不动产登记制度,被认为是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最为重要的两大政策工具。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总结和梳理近年来的相关政策后认为,房地产长效机制的粗线条概况,应包含两方面。首先是,到2020年前后,完成房地产税设计和立法,对房地产交易和持有环节来征税,通过结构性的差别化税收政策来抑制投机性需求,调节收入分配。
其次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个人住房信息联网。通过全国住房信息系统,为差别化房地产调控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指南,避免一刀切,有效提前地为楼市调控做准备。
据了解,国土部计划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对全国所有市县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为督促各地完成工作目标,国土部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督查工作。10月以来,已派出的48个督察组奔赴各地进行督查。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国土部此次派出的督察组数量,三倍于此前规划,对相关工作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机制建立仍需系统性设置
此外,受访人士的一个共同观点是,在我国复杂的房地产形势下,单方面的货币、财税和土地政策,都难以真正实现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
严跃进认为,复杂的市场形势,使得政策之间的协调和沟通越发重要。针对供给、需求、价格和预期四个主要管控因素,有的政策的“药效”慢,部分政策的“药效”快,如何建立动态的而非静态的市场观察方式,实现政策配套非常重要。
以房产税为例,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院长刘贵文指出,从先期重庆上海两地试点房产税的经验来看,房产税的设计非常考验政策制定智慧。同时,作为一个地方税种,单纯的房产税制度,其调控效果难达预期。
他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于供需矛盾突出的城市,比如上海,带有普征性质的房产税,税率远远小于当地房价上涨预期,房屋持有人仍然会选择空置。而对于另一些非热点城市,如重庆,据其测算,加征房产税带来的长期稳定税源,难以替代高额的土地出让金,并不能促使当地政府完全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刘贵文认为,不管是上述四项政策工具,还是土地、货币和税收政策,都仅仅停留在工具层面。在各部门联动推进相关工作的前提下,还需要综合考虑不同地区房地产行业冷热不均的复杂现状,以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摆脱国民经济对房地产行业的过度依赖为最终目标,提高土地政策灵活性,发挥货币政策对经济转型的促进作用,激发地方政府对地方税收政策改革的探索热情,为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进行系统性的设置。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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