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了中介当,维权咋这么难(忧事优解·关注中介乱象·解析)
一些“黑中介”,往往违反行业监管法律法规和合同法上的义务,坑租房者。住建、物价、工商等部门对房地产中介的经营活动各有监管职责,但在监管不衔接的地方存在着监管盲区,有些部门还存在一些懈怠。消费者维权成本也较高,可谓“为了追回一只鸡,必须杀掉一头牛”。
黑中介该怎么治,消费者怎么才能不掉坑里?敬请关注本版后续报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消费者对黑中介深恶痛绝,但往往不知道该向谁投诉。那么,哪些部门对中介有监管职责,消费者维权时的难点又在哪里?本报记者采访了链家网COO首席内容官徐东华、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文强、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姜明安。
问 黑中介是怎么产生的?
违法成本低、监管缺失是其成因
记者:黑中介的特征是什么?
徐东华:黑中介的特征有:资质、手续不全;经常变换办公地点或在受到查处后变更公司名称以躲避监管,有些甚至有多个营业执照;通常以租赁业务为主,存在违规收费、押金收取和退还没有明确规则等问题。房屋买卖中介业务由于竞争激烈、专业知识复杂且消费者防范心较重,所以黑中介情况相对租房较少。规模型企业更容易监管,黑中介有时候处于“个人二房东”和“小公司”之间的一种状态。
毕文强:黑中介的特点是不合法、不守信、不专业。他们没有严格遵守行业监管法律法规,为谋利不择手段,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刘俊海:黑中介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安全保障权,违反了合同法里居间合同当中居间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如实报告信息的义务、不赚黑差价、对消费者忠诚勤勉的义务等。
记者:黑中介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徐东华:黑中介主要生存于房屋租赁市场,产生原因一是企业准入门槛低、经营规模小,有时处于监管视线之外;二是消费者防范意识不强;三是违规成本较低,一经查处,通常是同一批人、改头换面、另起炉灶;四是房屋租赁服务交付周期长、规模化企业运营成本比灵活的小中介高很多,房屋租赁中介市场竞争不是品牌企业的良性竞争,导致靠低价、恶性竞争的黑中介还有存活空间。
刘俊海:我们要简政放权,推动“先证后照”的改革。办企业,过去一般先得取得经营相关业务的行政许可,再领工商执照,现在改为“先照后证”了。工商先发营业执照,中介然后才去住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简政放权的效果不错,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了,但是,有些地方市场监管没跟上,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监管失灵的问题。让黑中介钻了空子。
问 到底归哪些部门管?
住建、物价、工商、公安等各有其责
姜明安:房地产中介的经营行为,会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中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主要由住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监管。中介没有依法纳税,则由税务机关管理。中介发布的广告违法由工商机关管理。中介收费违法,由物价部门查处。中介对消费者实施暴力伤害,或者明知无法按约提供服务,捏造能够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的情况,故意骗取消费者钱财,然后卷款逃跑,构成合同诈骗犯罪的,则应由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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