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股票停牌四个月后复牌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6-07-15 20:47:00

【地产中国网·原创报道】7月14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而停牌了四个月有余的公司股票(简称:阳光股份,代码:000608),于7月14日复牌。

在7月14日发布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中,阳光新业披露,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华人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体奥动力(北京)体育传播有限公司的股权,交易金额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金额的100%。

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阳光新业聘请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交易双方及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评估。

不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最终未能达成。公告称,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最新监管政策导向,原有重组方案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交易标的需要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发行条件,从而给现有方案的继续推进带来实质性障碍,公司经过充分调查论证,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后,从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7月14日开市起复牌。同时,阳光新业承诺自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阳光新业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具有约束力的交易协议,因此,终止本次交易,交易各方均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未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通过内生式和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方式寻求更多的行业发展机会,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改善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竞争力。

记者注意到,阳光新业关于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停牌的公告首次披露于3月9日。公告称,阳光新业正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3月8日开市起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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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而停牌了四个月有余的公司股票(简称:阳光股份,代码:000608),于7月14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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