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展
起诉卖主索赔“涨价损失80万”
昨天,杨先生再次起诉王女士夫妇,要求返还定金、索赔违约金60余万元,并赔偿房屋涨价损失80万,索赔案昨天上午在通州法院开庭。
“现在我要买的房子同等户型的去年底成交价是399万,现在已经涨到500万。即使赔了钱我也买不了通州的房了。”杨先生认为卖方应该承担失信责任。
昨天上午庭审中,被告方仍表示系杨先生失联10天导致了双方不能继续交易。对此,杨先生庭审展示双方录音表示在限购前一天,王女士明确表示不同意卖房。
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出席庭审,其证实称,原告购房资格核验是在限购之前通过了,核验通过之后中介对双方的买卖合同做了草拟的网签合同。但是后期卖方不予配合在草拟合同上签字,导致正式网签一直没有办理。
根据原告方申请,法院决定委托鉴定机构对购房时房屋价值和房屋现在价值的价差进行鉴定。该案待进一步审理。
北京市律协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的包华律师认为,政府的限购政策是近似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基于不可抗力,对于双方都不构成违约,只能解除合同,返还财产。但如果有证据表明,在限购令出台前,卖方经过提示依然拒绝履行合同,那卖方是违约的。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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