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政策创新。分类采取不同的盘活方案,推动土地清理盘活工作,对因政府调整规划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项目,由企业提出申请,进行有偿收回土地,收回使用权;对因政府其他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项目,根据土地储备较为宽裕的实际,从储备土地中重新选择宗地,协商置换;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领导负责、部门协同、企业参与的工作格局,各职能部门目标明确、各司其职,保证土地清理盘活工作的强势推进;三是按照闲置土地认定标准,一地一宗,建立台账,对所有列入清理的对象实行“同一标准衡量、同一规定认定、同一政策处理”。截至目前,全市清理闲置土地9宗,面积29.59公顷。
来源:朔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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