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入减少,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大
中国社科院等机构近期发布的宽口径政府负债情况显示,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和负有担保责任的负债,以及国企不良负债、社保基金缺口等或然债务在内的政府负债总额,2013年为56万亿元,与GDP相比的负债率为95%。审计署公布的政府负债口径相对较小,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或然负债在内,截至2013年上半年总计30.3万亿元,全国政府总负债率为37%。国家财政收支负债表中的政府负债口径最小,只包括主要由中央财政为弥补赤字所发债务,2014年这一负债余额为9.6万亿元,负债率仅为14%。
从国家财政收支负债表可以看到,政府负债随财政赤字不断增大,每年政府新增负债除用于弥补赤字外,较多部分用于还本付息。2009年当年中央财政发债1.6万亿元,突破万亿负债台阶,到2014年底累计增加到近10万亿元,每年还本付息额相当于中央政府新增负债的50%~80%。
从审计署数据看,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债18万亿元,多于中央政府负债。地方政府较多负债不是以发行债券方式筹集的,而主要以政府投资公司作为融资平台进行借贷融资。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融资平台共负债14万亿元,占地方负债总额78%,多数是银行贷款,还有信托融资、集资等。这些负债没有列在国家财政收支负债表中,利率高,期限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和连带偿还责任,偿债压力大,个别地方负债规模过大而偿债能力不足,存在违约风险。
2014年地方财政土地出让收入增速明显降低,从上年增长44.6%降低到3.3%。2015年土地出让收入变为负增长,前三季度增速为-34.7%,累计收入额为2亿元,估计到年底增速降低到-30%左右,累计收入额减少到3万亿元以下。土地出让收入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率从2013年最高峰时的59.8%降低到30%左右。房地产投资及土地财政收入大幅度下降,对多年来依赖土地出让收入的地方财政形成很大冲击。过去10年来,土地出让收入一直是地方财政收入重要来源,用于支撑地方财政公共支出和地方政府偿付债务。2014年土地出让收入增量减少导致地方财政必要公共支出被迫压缩,而2015年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减少,致使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地方政府偿债能力下降、风险增大。
为控制2015年底地方政府近2万亿元到期债务偿付风险,有关部门推动地方政府债务转换,将地方政府高成本、高风险银行贷款及各种形式的融资负债转换为规范公开发行的长期政府债券,地方财政当前偿债风险得以缓解,但地方财政收不抵支风险没有根本解决,只是向后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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