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游客参与低价游受处理引争议 低价团界定成难题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5-10-26 14:09:00
调查
游客主动签署“虚假合同”情况极少且难界定
对于在什么情况下,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也将受到处理?截至记者发稿时,国家旅游局尚未对此疑问做出进一步解释。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分析称,国家旅游局提示,从字面上看,提示的第二段提出了游客参与不合理低价游受处理的前提,是游客与经营者签订“不合理低价游”的虚假合同。也就是说,游客不得在明知是“低价游”的情况下,协助经营者签订与“低价游”情况不符的虚假合同,帮助经营者规避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如果游客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旅行社订立的‘不合理低价游’合同,则不属于国家旅游局提示第二条中的虚假合同,是旅行社单方的合同欺诈行为。”韩骁说。
事实上,在《旅游法》和国家旅游局给出的团队境内、境外旅游合同中,均未明确游客不能参与“不合理低价游”,或是如果认为是“不合理低价游”可以拒签合同、拒绝出行。
梳理绝大多数旅游投诉案例来看,几乎都是旅行社用低价引诱游客签订合同,然后单方面改变行程引发游客不满。所谓游客明知行程不符,还要和旅行社签订“不合理低价游”的虚假合同,由于非理性,从业内的实际情况看基本上不会出现。另外,如果出现合同纠纷,很难在技术上分辨游客是否事先知情,判断合同本身是否为虚假合同。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