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开发商擅拆百年民宅 仅被罚款8万元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5-06-17 09:17:00

[两问拆迁]

为何现场没有任何保护铭牌?

昨天,记者在现场并未发现任何保护措施,也未看到任何保护铭牌。

对此,闸北区史料陈列馆马先生表示,陆氏民宅属于登记不可移动文物,但还未达到《文物法》中规定的保护级别,并不需要设置铭牌。“处罚结果,需要问文化执法大队。”闸北区文化执法大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目前已经作出对开发商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陆氏民宅在2003年由银邦置业有限公司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2004年被列为不可移动文物后,老宅拆迁被叫停。一年后,闸北区文化局牵头,以银邦置业有限公司为主体启动修复工程。

为何十年里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

为何从2004年至今,已经明确是区县级保护单位并已经被叫停拆迁的陆氏民宅,依然从一处典型的框架式清代四合院变成如今的断壁残垣?

当记者告知陆氏民宅现在损坏程度严重,只剩下框架和部分残缺墙体时,马先生表示“不可能吧”。但他也承认,开发商屡次换过股权、老板,内部比较混乱,“我们一直在敦促他们”。他们去年就已经介入调查,在他们发现的时候,陆氏民宅外观结构还在,部分损坏。“去年我们已经告知开发商,此处是文物保护单位,没有经过行政审批拆除属于违规,已经进入执法程序。”

闸北区文保局表示,他们曾三次发文告知银邦置业要求其实施修复,但因人事变动,相关事项未能传达到现任负责人,因此十年过去了,老宅没有得到修复,反而在去年再次启动拆迁。“我们敦促开发商保护修复,但因为他们人员调动太频繁,一直没落实。”

[专家说法]

处罚太轻无警示作用

“上不封顶”值得借鉴

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阮仪三认为,按照现在的公开信息看,陆氏民宅是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属于登记不可移动文物,那就应该是不可随意拆除的。“文物保护部门应该要告知开发商,这是文物保护建筑,不可随意拆除,开发商应该尽到保护责任。”他表示,如果开发商“明知故拆”,就要惩罚。

“但现在的惩罚力度很有限,对开发商来说,可能根本无关痛痒。”阮仪三表示,像陆氏民宅这样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没有相应规范的保护措施、罚款力度太弱,导致主管部门对保护文物没有一定的权威性,这也是近年来文物屡遭破坏的原因之一。“和开发商可能的获利相比,根本不算什么。有些人根本就不怕。”

阮仪三认为,随着城市的开发,不少老建筑逐渐被拆除,能够体现城市历史风貌的建筑越来越少。“现在还有部分 ‘三普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点)也被悄悄拆除,或是损毁,需要有关部门加大保护力度和执法力度,不是等媒体曝光了才去管。像环保部门目前对于违法单位的罚款就是根据情况来判定,上不封顶,这样的做法值得借鉴。”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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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开发商擅拆百年民宅 仅被罚款8万元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5-06-17 09:17:00
上周,拥有95年历史的上海石库门里弄公益坊部分房屋被拆除。昨天,有市民向晨报反映,位于天潼路800弄,已被列为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清末建筑陆氏民宅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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