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方案最终或6月初出台 金融业税率定格6%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5-05-26 09:33:00

中国将全面告别营业税。纵有各种考验,于2012年1月拉开试点帷幕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改革或在6月收官。营改增范围扩至全行业,或在下月初迎来最后一批营改增行业的改革方案。

经济观察报获悉,房地产业、金融业等领域的营改增方案已经初步确定,可能在6月初正式公布。

5月18日,国务院批转了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到: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

相关财税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今年年初,财税部门相继同不动产、金融业等相关行业召开座谈会,研究营改增方案。经济观察报了解到,金融业营改增后的税率确定为6%,最早公布的时间为6月初。

上述相关人士表示,“营改增的目的是通过抵扣,实现改变重复征税的目的,营改增现在已经变成减税的一种方式,营改增只是增值税改革的一步。”

收官不易

过去对于多数的企业来说,营业税和增值税要分别填写纳税申报表,第一张表交给地税,第二张表交给国税。由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也就是对流通环节的交易额进行征税,导致税负转嫁,进而形成重复征税,比较典型的就是房地产行业。

“营业税以服务贸易为主,计税主要是营业额的全额,增值税是指增值额。可以替代营业税,制度有优势,可以抵扣,避免重复征税,营业税是地方收入的主要来源。”上海财经大学税收系主任朱为群告诉经济观察报。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将服务业纳入增值税范围,服务业理论上进行出口退税了,并且克服重复征税的弊端。这样下游的企业也可以抵扣鼓励服务业的发展。是增值税本身完善的需求。”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微博]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2013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试点在全国推开,铁路运输和邮政业也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纳入“营改增”。

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实施营改增,至此,仅剩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三大领域未被纳入营改增“版图”。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在2015年底前,“营改增”将全面覆盖服务业。

相关财税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今年年初,财税部门相继同不动产、金融业等相关行业召开座谈会,研究营改增方案。经济观察报了解到,金融业营改增后的税率确定为6%,最早公布的时间为6月初。

但营改增的收官之战并不容易。税基难准确界定以及征管困难等问题,金融业“营改增”一直被业内认为难度较大。

按照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的说法,营改增将为金融行业带来利好。不过,金融行业的营改增还存在三大待解难题。

诸如,金融保险业征税的原理不清楚。一方面,因为金融保险业有各种各样的产品,如何构思将增值税套用到每一个产品上,目前还不清楚。其次,合规性征管问题。“营改增”后,金融保险业很可能面临着巨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需求,以及严苛的增值税合规性需求。第三个难题在于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的问题。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繁多,都是通过系统处理的。征收增值税后各金融机构要重新更新系统,短时间恐怕很难做到。

一位地税人士就直接表示,“现在营改增后,营业税没有了,大家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

对于即将收官的营改增,该人士表示,剩余行业的扣除规则太难制定,而且纳税人更喜欢一个确定的税率,来考虑业务预算价格,用抵扣方法计算,不确定性太大,进项发票不好取得。估计金融业、生活服务业也就是换换名字,难以进入抵扣链条中。

而上述相关人士则对经济观察报表示,“银行业的抵扣是将贷款利息作为进项进行抵扣,不动产实施营改增后,由于巨大的成本,在各个行业中,不动产分年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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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地产中国网2015-05-26 09: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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