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闲置让企业犯难
对上述在北京和深圳发生的土地闲置问题,郑欣认为,这是较为典型的两个例子,其中北京顺义区的个案更说明,土地闲置问题如得不到合理解决,将给各方带来负面影响。
据裕顺通公司副总经理黄加农介绍,2011年裕顺通公司通过法院拍卖合法取得位于沙峪镇西白辛庄的一块用于商用开发的土地,并于当年9月8日与北京顺义后沙峪镇人民政府(下称镇政府)签订了《西白辛庄村拆迁项目委托协议书》(下称委托协议书),双方约定由裕顺通公司委托镇政府负责组织并实施西白辛庄村的拆迁工作。而如今拆迁启动了两年多,仍存几十户住宅未拆,拆迁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导致后续建设无法进行,该地块被事实闲置,且占压该公司20多亿元资金。
"自2011年12月27日至今,我们已上百次与镇政府协商尽快完成拆迁工作,但至今未完成,导致公司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为此,裕顺通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将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委托协议书并向原告支付1.5亿多元。"黄加农说,"我们没有过多要求,就是希望在合理合法前提下,政府能履行相应职责,坚持契约精神,让事情尽早解决。"
对于土地被长期闲置的原因,裕顺通公司认为,当初在未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镇政府便启动了拆迁,从而令拆迁工作陷入困境。
裕顺通公司称,根据政府相关法规规定,拆迁工作应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启动。在2011年11月27日,后沙峪镇政府进村实施拆迁,但顺义区建委实际上只为碧水源公司拆迁部分颁发了集体土地拆迁许可证,未给裕顺通公司、盟科置业颁发拆迁许可证。因未取得拆迁许可证,导致拆迁的合法性存在问题,使拆迁工作举步维艰。之后,裕顺通公司及盟科置业就拆迁许可证问题,向顺义区及北京市建委等政府主管部门致函沟通、协商。最终,直到2013年12月1日相关部门为裕顺通公司、盟科置业发放了拆迁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根据2011年7月26日顺义区政府下发的《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后沙峪镇西白辛庄村拆迁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精神,及与后沙峪镇政府签署的协议书,西白辛庄村的拆迁工作完全由后沙峪镇政府主导及负责,3家公司仅需按约定支付拆迁补偿款项即可,同时3家公司向后沙峪镇政府支付了巨额拆迁费用,后沙峪镇政府应依法履行拆迁职责。
黄加农强调:"镇政府在未取得拆迁许可证情况下启动拆迁,违反了法律规定,给我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目前,由于拆迁工作难以完成,且未拆迁户散乱分布,而用于拆迁的资金又缺乏统一有效管理,导致该地块已陷入'开发商无法开发,地方政府无法收回'的尴尬境地,长此下去,企业将难以为继。"
郑欣对此认为,这种情况会制约企业发展,甚至有些原本发展良好的企业,因为土地闲置问题长期得不到合理解决,原定的开发项目无法动工,致使其陷入困境,甚至破产。如发生这种情况,企业员工也会受到诸如再安置、再就业等一系列问题影响,容易形成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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