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四:房价偷换概念
案例:苏州吴中越湖名邸楼盘曾打出2888元/m³起,相信不少人还对这则广告记忆犹新,广告一打出来,确实让不少人眼前一亮,以为遇到了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可是仔细一看,会发现原来后面跟着的单位不是元/㎡,而是元/m³,谁家卖房子按立方算,对于这样标价内容不全的卖房行为,消费者要小心。
真相:房企竞争激烈,各种广告推陈出新,但以“m³”为房价的计量单位,还是让不少消费者感觉上当受骗,有种被忽悠的感觉,户外广告上平方“m”的右上角不是“2”,而是“3”,一般购房者谁会注意到?就算是注意到了,谁又能想到以“立方”卖房?如此的营销手段存在偷换概念的嫌疑,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将房价换算成XX元/㎡再考虑买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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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房价点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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