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实施4年多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曾规定“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但至今该办法仍未出台。8日,市住建局在其报给人大的2014年度法规实施情况报告中透露,由于此事要与低保、优抚等政策衔接,需以与民政部门的信息共享为前提,因此仍在推进,将力争在2015年出台相关规定。
去年以来已收回保障房25套
市住建局表示,2014年深圳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30982套,完成市里下达目标任务的124%;竣工保障房27442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10%;供应保障房31144套,完成年度2.8万套保障房供应计划的111.2%。同时,出台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办法,建立轮候库,目前在全市保障房轮候册上的合格申请人为6万人,其中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和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各约3万余人。
另一方面,该局加大了对住房保障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2014年对涉嫌通过弄虚作假骗购保障房、改变保障房用途、违法出借保障房的31户家庭,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罚款60万元;加强准入资格审核和后续动态核查,对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违规家庭开展收房行动,目前已收回各类保障房25套。
“目前,深圳正制定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以及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的相关规定。”市住建局透露相关负责人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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