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答复认可 购房户优先受偿
彩石山庄一案揭开了全国“烂尾楼”的冰山一角。多地频现的“烂尾楼”,因其涉及人数众多、矛盾复杂,成为各地头疼的“老大难”问题。
记者了解到,此事棘手根本症结在于三联集团债务纠纷复杂,严重资不抵债。彩石山庄979亩土地承载着共计35亿多元的债权负担,涉及多家银行的查封债权,以及建筑工程承包人、购房户、失地农民、企业职工等多个利益主体。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延杰说,自然人相对于其他机构和公司属于弱势群体,从立法精神上应当给予优先考虑。
经反复调研论证,济南中院形成了购房人的购房款返还请求权优先的意见,并通过山东省高院向最高法院报告。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答复认可购房户的基本债权应优先受偿的意见,为以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扫清了法律障碍。
“最高法院对彩石山庄问题的批复相当于司法解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并不是修改法律,不需经人大立法程序。”全国律师协会建筑工程委员会委员、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长鹏说,这为我国解决同类问题树立了新的法律适用范式,对全国其他地方以法治方式处置烂尾楼问题具有非常强的指导作用,开启了司法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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