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点合作型保障房 房产证是购买者最大担心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5-03-23 07:48:00

如何体现“合作”

目前,北京市推出的四个试点项目中,有两个项目已经结束了摸底登记,但对合作型保障房的具体实施,现在还没有明确规定,因为截止到目前,《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还只是个草案修改稿,没有正式出台。

张学兵告诉记者,本来在今年1月份的北京市人代会上要对这个条例进行审议表决,但对于条例里的规定,决策层还有不同的意见,同时住建部也在起草保障房条例,因此北京市政府还需要等一等,看看国务院出台的条例和北京市地方立法的规定会否有冲突。

从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两限房、自住房,再到合作型保障房,一些学者觉得政府是在概念上做文章,合作型保障房实际上就是一个长租房。

在首都经贸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主任赵秀池看来,按照现在《草案修改稿》里的规定,合作型保障房没有真正体现出“合作”二字。

“从字面上看,目前只是政府出地,购房者出钱购买居住权,但合作建房应该体现在建房的多个环节,房屋怎么建、怎么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甚至是承建商、物业机构的选择过程,都应该让购房者有权力参与,形成真正的合作机制。”赵秀池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认为,合作型保障房的推出一定要吸取经适房、自住房的经验,政府要在建筑的监理方面做得非常好。“相比商品房,承建商获得的利润比较微薄,监管部门要把好质量关,而在承建商建盖成本的计算上,也要防止将不合理的成本转嫁到购房者身上。”

在郭毅看来,如果未来合作型保障房正式推出,政府需要在购房者购房资格的审核上把好关,不要像以前经适房那样出现权力寻租的行为。同时,政府还要遏制合作型保障房的转租行为。

提及合作型保障房的建造,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汪利娜并不赞同。“政府建房会有很多问题,如地段、一次性投入成本等等,保障房的建设有时和老百姓的需求并不能接轨,有可能产生资源的错配。”

2013年,北京市住建委推出了自住型商品房,虽然以低于周边市场30%的价格吸引了许多购房者,但时间一长,弃购现象大量出现,位置偏远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政府不能老是想着用补砖头的方式来解决住房问题,而是要盘活市场上的存量,可以积极回购一些市面上的经适房,来提高保障房的数量。”汪利娜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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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试点合作型保障房 房产证是购买者最大担心
来源:中国青年报2015-03-23 07:48:00
目前,北京有四个项目正作为合作型保障房的试点,分别位于丰台区高立庄、通州土桥、石景山区南宫和五里坨。丰台区的高立庄合作型保障房是最早开始意向摸底的项目,测算的家庭出资不高于60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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