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
防止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
现行法律规定,一般农用地转为建筑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
姜大明说,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二条关于宅基地审批权限的规定,明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姜大明说,试点行政区域在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宅基地退出实行自愿有偿,转让仅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防止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导致逆城市化问题。
草案规定,上述调整在2017年12月31日前试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予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 焦点
33试点地区如何选出来?
据国土资源部介绍,按照《意见》要求,坚持小范围试点,试点以县(市)行政区域为单位,统筹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兼顾不同发展阶段和模式,主要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安排,总量控制在30个左右。
在试点选择方面,国土资源部主要依照三个标准:一是试点地区党委、政府重视程度高,工作基础比较好;二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率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全面覆盖,土地管理秩序好;三是农村集体组织健全,群众支持。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33个试点区域基本覆盖全国各省(区、市),其中浙江和四川分别有两个试点区域。
北京大兴早在2011年左右就开始试点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例如,大兴旧宫镇开发的部分项目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地上商业产权交给投资商,村民既可以从投资商支付的“土地租金”中获益,又可以从商业项目收益中得到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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