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10种不动产权利将依法登记 房产证不用重新登记
来源:北京日报 2014-12-23 07:59:00 作者:耿诺
四问不动产登记
问:啥叫不动产?
答:地海房林等定着物
在《条例》之前,就没有上位法对“不动产”进行准确定义。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说,《物权法》没有对不动产的概念进行界定。而在起草《条例》的过程中,专家们确定通过列举明确外延的方式来确定“不动产”的概念。最终发布的《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所谓“定着物”就是指固定于土地、并不能移动的、有独立实用价值的物,比如房子等。
记者注意到,在未来的“大账本”中,各种不动产登记的单元是不同的。比如土地以宗地为登记单元,房屋以幢套层间为登记单元,海域则以宗海为登记单元。这也就是说,在一个人拥有的同一宗土地上,可以有属于他的很多套房屋,这些房屋不会因为不动产统一登记而被糅合在一起。“不动产登记单元则是由这些不动产权属界限封闭范围所形成的独立空间,具体的界定标准和编码规则下一步将进行细化。”魏莉华说。
问:不动产登记到底为了啥?
答:为了保护公民物权,少东奔西跑
近几年来,提到“不动产登记”制度,似乎都和抓贪官有关,那这个制度对老百姓有什么用呢?
“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最主要目的就是保护公民的物权。”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法律处处长蔡卫华说,以前,公民的不动产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和登记,导致农林用地、农牧用地以及林牧用地之间的权属界限不清,权利归属不明确,曾经引发众多矛盾和纠纷,“有的甚至产生恶性械斗,引发群体性事件。”
同时,由于此前各部门的登记方法、技术规程等不一致,很容易导致重登、漏登公民名下的各种土地权利。“统一登记后就可以减少甚至杜绝类似的问题发生。”蔡卫华说。
以农村用地为例。在农村,一个人要想就名下不动产登记,就要到四个不同的部门办理四个不同的证件——住房要到建设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承包的土地要到农业部门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栽种的树木要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权证》。
“各种证书满天飞,不仅增加了人民群众办证的不便,而且增加了其时间、资金成本。”蔡卫华说,统一登记之后,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不必再东奔西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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