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设计急需优化
正如当年的经适房、两限房在过去的楼市低谷期均出现过弃购、与周边商品房价格“倒挂”的现象,自住型商品在推出一年后,也遭遇了进退维谷的尴尬。
“建多少自住型商品房是政府规划的,卖不出去就是规划出了问题。”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王珏林对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表示,自住型商品房的制度设计现在应该好好反思了。“定价应该在销售之前,不能房子还没盖就定价,市场是在变化的,高于周边房价做自住型商品房就没意义了。”
而在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云昌看来,自住型商品房政策设计上应该考虑得长远,供应少了怎么办,多了怎么办。“本是利好的事,但自住型商品房的定位还不太清晰。属性是商品房,就应该由市场决定价格。作为共有产权房,就应该对共有产权部分做明确的产权明晰。”
实际上,自住型商品房的政策出台之初,就一直陷入介乎于普通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之间的模糊定位。在今年1月的北京“两会”上,曾经对自住型商品房定性有过一次描述。2014年1月22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已推行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修改为“已推行2万套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型商品房”。
但自住型商品房正式进入北京市场开始销售之后,自住型商品房的共有产权性质也似乎在有意识地被淡化。
“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还要上缴财政。如果还在所有产权上再有异议,购房者更会望而却步。”一位负责多个自住型商品房项目销售的代理行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自住型商品房的制度设计有很多问题,有很多方面都没有替开发商设身处地考虑过,定价机制僵化、共有产权表述语焉不详,对于剩余房源、难点户型尾房的去化也没有退出机制设计。但现在,这些包袱只能开发商来承担。
而对于出现大量自住型商品房剩余房源的问题,北京市住建委的相关负责人近期公开表示:“自住型商品房不会取消,只会优化。下一步自住型商品房的供应量将根据市场供需状况合理规划。”
对于自住型商品房出现剩余房源的原因,该负责人分析认为,自住型商品房制度处于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北京限价房刚推出时,也曾遇到申购家庭的大面积弃购。同时,北京的房价今年出现了平稳回落,这与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推出以及大量供应不无关系。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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