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城市划分分五类七档 沪晋升超大城市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4-11-21 09:39:00 作者:欧昌梅 谢涓
11月2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秀山指出,《通知》统一了城市人口统计口径,淡化了户籍的概念,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扫清了一大障碍,同时为镇改市打开了一扇门。
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并且细化了常住人口的内涵。此前,城市人口统计口径主要是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
根据《通知》,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此番标准调整后,城市被划分为五类七档,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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