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新建非城市主干道可有偿冠名

来源:长沙晚报 2014-10-28 09:21:00

冠名权出让采取拍卖或协议方式

只要出钱就谁都能冠名么?错!据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介绍,冠名人应当是诚信守法、国内外知名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如冠名主体为道路,则冠名人必须有重要不动产与该道路直接相连。

具体怎么冠名呢?办法规定,冠名权的出让可采取拍卖或协议的方式进行。采取协议方式的,同等条件下投资者有优先冠名权,冠名价款不得低于市、县(市)地名主管部门组织评估,并经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价款。采取拍卖方式的,由市、县(市)地名主管部门发布公告,并组织实施。

参加有偿冠名的单位要向地名主管部门提供有偿冠名地名分析报告;最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市、县(市)地名主管部门负责资料审查,符合冠名的有关条件后,依据有关规定对拟冠名地名组织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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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新建非城市主干道可有偿冠名
来源:长沙晚报2014-10-28 09:21:00
经批准,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以通过有偿的办法,在一定年限内获得某一地名的冠名权。记者昨日从长沙市民政局获悉,该局率先全省制定的《长沙市地名有偿冠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本月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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