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郑州出台国土征收补偿标准 临时安置费每月最少1200元
来源:郑州晚报 2014-10-14 10:01:00
郑州房产——地产中国郑州频道
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出新规,明确征收补偿标准。昨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国有土地上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房屋被征收,可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任选
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了,补偿方式是什么呢?《意见》指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对象,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
属于住宅房的,选择货币补偿,可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两种方式进行安置:一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套内面积给予安置;二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未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安置房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上浮20%进行安置,上浮部分不计价。
属于非住宅房的,依据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性质、用途,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
此外,针对特殊群体,《意见》也有明确规定,征收领取本地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被征收人的房屋,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被征收人的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他处确无住房;按市场评估价不足以让被征收人购买建筑面积50平方米类似的住宅房屋。由负责征收的市、区政府购买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免交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内的房屋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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