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中国网讯 9月25日晚间,越秀地产(00123,HK)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一家银行签订融资协议,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之规限下提供最多达2千万美元之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为24个月。
融资协议规定,倘若公司控股股东越秀企业持有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权益少于35%,或不能再对本公司行使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若发生违约事件,则贷款人可宣布融资终止,且融资项下所有所有债项将到期应付。
截止本公告日,越秀企业实际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合共约4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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