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最大保障房贪腐案:杭州房管局原副局长被判刑

来源:新华网 2014-09-17 16:34:00

处长一支笔

保障房成“唐僧肉”

保障房属于政府主导的工程,涉及很多程序,“权力之手”在其中起很大的作用。办案人员介绍,从张新在保障房项目中的捞钱手段可以看到,作为建委的一个处长,他的一支笔审批权力含金量非常之大,涉及千家万户的保障房项目,完全成了“唐僧肉”。

2003年至2005年期间,从事工程承包的张祖标多次请求张新为其中标承接经济适用房项目提供帮助。张新在明知其所属企业不符合资质的情况下,先是“指点”张祖标可借用符合资质和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并在开标前告知其报价范围等投标信息。

2005年5月10日,张祖标中标丁桥兰苑项目。而后,张新又违规同意张祖标成立杭州越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接项目。在经过他违法审核后,杭州市建委向杭州越峰公司核发了资质证书。张新先后向张祖标索取财物共计435万元。

因实质上缺乏相应的资质和条件,杭州越峰公司在资金、施工等方面管理混乱,其间,张祖标又将项目转给他人实际控制。2008年起,丁桥兰苑项目基本停工,无法按期交付,引发广大业主不满。

至案发前,此项目资金缺口达4866万余元。由资产过户拍卖所产生的土地增值税,给杭州市安居中心造成损失2000余万元。而杭州越峰公司尚欠银行贷款本金5500万元,拖欠营业税等税费2502万元。

张新担任杭州市建委房开处处长期间,主管资产调拨、资金管理等,批个条子,就能让巨额国资流失。检察机关指控,他采用侵吞、骗取等手段单独或伙同董一麟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000多万元。

2006年下半年,张新从安居中心上报审批调拨的拆迁安置房商铺房源中,“瞄上”文三西路嘉绿文苑商铺。张新利用职务便利,让董一麟以其控制的杭州庆隆园林公司获取购买资格,向安居中心低价购买文三西路嘉绿文苑商铺2000平方米,用于所谓“翠苑拆迁安置”。以签订合同日为基准,该四间商铺的评估总价为3700多万元,张新和董一麟购买四间商铺,低于市场价1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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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最大保障房贪腐案:杭州房管局原副局长被判刑
来源:新华网2014-09-17 16:34:00
9月16日,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张新受贿1.24亿余元,贪污1000多万元,滥用职权导致国家数千万元损失,被一审判处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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