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承诺的交房时间,看到的却是刚打的地基。按照合同,交房逾期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公司负责人却一推再推。8月29日,几名读者向记者反映,自己购买金世纪家园小区3号楼的经历如同骗局,感到“很受伤”。
“2010年8月23日,我购买了一套位于五一路金世纪家园小区3号楼的房屋,开发商是山西伊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爱凤告诉记者,自己当时首付了23.4831万元,合同上定于2012年12月31日交付使用。
然而,快到交付时间时,武爱凤去售楼部打听,却看到3号楼还没有动工。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地基做起来了,今年冬天天气太冷,过年后才盖”。并且表示,2013年8月就交工了。2013年年初,武爱凤又来到售楼部,售楼人员说正在和相关部门协商,协商下来就开工,可先后来过几次都是这样的答复。
曹俊霞同样买了该小区3号楼的房屋,首付了21.3万元,合同上的交付期限是2013年8月31日前。“我当时觉得房子地理位置不错,而且当时该小区1、2号楼的 住户已全部入住,且手续齐全,所以挺放心的。”曹俊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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