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提出,济南、青岛和其他人口规模超过200万的城市将率先试点探索完善共有产权、自住住房政策。
以人口净流入量大的城市、沿海城市及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为重点,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力度。制定出台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严格准入和退出制度,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和管理。
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确定住房建设总量、结构和布局。适度控制滨海地区地产开发规模,引导滨海地产有序发展。实行差别化的住房税收、信贷政策,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需求。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系统,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供依据。推进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探索完善共有产权、自住住房政策,支持济南、青岛和其他人口规模超过200万的城市率先试点。
解读
有助解决 夹心层住房难
记者了解到,共有产权房试点始于2007年,江苏省淮安市首先试点,之后在贵州、上海等地也有推出。试点推出的目的,旨在解决需求最旺盛的中低收入群体和夹心层家庭的住房困难。房价上涨压力较大,支付能力不足的中低收入家庭,可通过和政府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的方式,减少买房成本。
北京市去年10月公布了自住商品房有关政策,自住房价格低于同区域房价30%,甚至50%。“比如一个人只有100多万元,200万元,虽然当地的市场房价需要两三百万元,但他也能买房。差的那一部分钱怎么办,就是实行共有产权,你先买,政府给予支持,你自己先住,如果再上市,首先政府优先收购,或者是根据共有产权比例把政府那部分收益拿走。”北京市相关领导在解释自住房的共有产权时如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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