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次明确群租房 以”人均低于10平米”界定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8-09 10:11:00

近几个月来,南京在多个部门的联手出击整治下,群租房乱象已经得到了控制。南京市政府为此特别发文,首次明确给出了群租房的界定,“10平米”成为区分是否群租房的重要标准。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南京发布了《关于开展“群租房”整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对群租房给出了明确的界定。

■1楼房成套住宅中一套住宅按间出租(转租)给4人以上(含4 人)非亲属关系的成年人或出租给 2个以上(含2个)家庭居住,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非成套住宅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低于5 平方米的。

■2 将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或者厨房、卫生间改为卧室对外出租的。

■3 擅自将购买或承租的房屋分割搭建成若干小间,按间或按床位出租的。

■4 地下室、车库等对外出租的。

此外人均承租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但出租给10人以上(含10人),未得到相邻权人同意的,并因卫生、噪音等问题影响邻居生活,引发12345投诉和110处警的,也纳入“群租房”治理。

知情人士介绍说,北京、上海曾经出台过相关规定,例如上海以5平方米为最低标准,不过南京此前从未公布过最低标准,这就导致南京过去从未真正界定过群租房,10平方米算是头一回界定。

现代快报记者也注意到,南京此次发布的文件中,对群租房仅仅是实行“整治”而非“禁止”或“取缔”。“主要是缺乏法律依据。比方说如果一个老板承租了整套房屋,然后免费给员工当宿舍用,这似乎就与严格意义上的群租房有区别。”知情人士分析称,群租房现象也与城市的高房租有关。因此市政府此次出台的文件中也包含“有堵有疏”的思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利用集体房屋和不适合成片开发地段的老旧厂房建设规范的“城市集体公寓”,集中审批一批闲置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临时宿舍,使改造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规定,有效缓解供求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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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发文,首次明确给出了群租房的界定,“10平米”成为区分是否群租房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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