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加大改造力度
未来,棚户区改造力度将继续加大。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要抓紧审批棚户区改造规划,将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纳入改造规划,重点安排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市、县有关部门要共同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项目审批;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推行安置住房质量责任终身制,加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力度。
土地供应、资金问题是保障棚户区改造顺利完成的关键。对于土地供应,《通知》明确编制了用地供应计划的责任主体、实行宗地预安排制度并落实到具体地块、确定供应宗地的开发强度和配建条件等多方面的措施。
如何解决资金缺口?“未来将在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的同时,继续加大金融债券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已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齐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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