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产——地产中国郑州频道
7月1日起,“以房养老”保险开始在京沪穗汉四地试行●记者发现,“以房养老”百姓疑虑较多,保险公司亦有棘手之处●相较国外成熟的“以房养老”模式,国内做法有待发展和完善 。
调查:你接受“以房养老”吗?
7月7日下午,郑州市未来路工商银行储蓄点,50岁的张淑真一边等待叫号办业务一边打电话,“我打算买套小房子,等我老了,就靠房子养老。”
靠房子养老,是否就是刚步入试点城市的“以房养老”呢?
7月1日,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之前,保监会新出台的《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显示,将于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上述四个城市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房养老”模式正式开启。
所谓“以房养老”,据业内人士解释,通俗地说,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过世;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作为一种保险新产品,“以房养老”的市场宣传似乎并不给力,很多受访者不清楚“以房养老”的具体内容。
“把自己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再按月领取养老金?”听完记者关于以房养老的简单介绍,张淑真反问:“靠谱不?每个月能给多少?够我将来一个月的最低生活费不?”一连串的疑问令她连连摇头,“不如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靠租金养老,这样心里还踏实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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