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宏江中央广场借“内部认购”之名违规预售

来源:新华网 2014-07-04 10:52:00

郑州房产——地产中国郑州频道

内部认购房,这个词在早期是指对拆迁户或者开发商内部员工进行的一种福利,但如今已经完全变了味道,成为郑州市宏江中央广场项目的销售“利器”。

内部认购?看似优惠,实则违规

6月15日,记者接到市民张先生的举报:“宏江中央广场在做内部认购,没有预售证,就让交首付款,也签不了正式合同,没有法律保障,我觉得这事挺不靠谱的”。

资料显示,宏江中央广场位于郑州市棉纺路和嵩山路附近,这个地块原本属于国棉五厂,是传统老城区城市中心,小区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设施齐全。开发商是河南宏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是他们在郑州开发的第一个项目。

6月18日,记者以普通购房者的身份,在宏江中央广场进行实地调查时,售楼处的销售人员马秋艳表示,项目预计九月或十月份开盘,目前五证中仅有两证,但其余三证肯定会在九月之前陆续拿到。目前楼盘正在内部售房阶段,售价每平方米9200元左右。如果有意向购房,就必须缴纳五万元定金,然后在两周内交纳40%的首付款,开发商会和客户签订意向书,然后等到9月左右签正式合同的时候,再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房子刚开始建设,五证也不齐全,如何能够让消费者放心缴纳首付款?对于记者的疑问,马秋艳说:“内部购房这种形式在行业内很普遍,旁边的几个楼盘都有这种做法,旁边的锦绣城是国棉四厂的土地,最早内部认购的业主,如今都赚发了。如今在你面前,还有这样一个机会,在未开盘之前就开始选房,以极低的价格,还可以自由选择楼层,这种机会你错过就没有了”。

已经购买了宏江中央广场13号楼的业主余先生对记者透露,早在今年年初宏江中央广场便开始了内部认购,他是在1月向售楼部缴纳了购房款,当初房价每平米在7500元左右,他购买了89平的两居室,首付款共计26.7万元。交完款项后,对方也只是让他签了一份协议书,对方承诺在房屋具备预售条件后,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从余先生提供的意向书中看到,合同上注明是内部职工房屋,但余先生表示他并非内部职工,他认为所谓的内部认购房仅仅是一个促销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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