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首倡者孟晓苏:房价跌了保险也要按约付钱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4-06-25 15:24:00

房价跌了保险也要按约定付钱“以房养老”首倡者孟晓苏谈保险版“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具有“三高”特征,即适用于高房价城市、高潜质房屋和高素质老人。不主张试点期间摊子铺得过大,一定要稳扎稳打。

保险公司承担长寿风险。保险公司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之前国内银行推出的“倒按揭”多为定期产品,只管一段时间。

房屋评估过低的风险,基本可以解除。指导意见已经明确房产价值由具备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

房价即便跌了,保险公司也要按照原有的保险约定执行。

—孟晓苏保险版“以房养老”方案一经推出,引起各方广泛关注。以房养老产品属小众金融消费产品,中国养老体系建设还需政府、企业、个人等携手共建,养老保障三个支柱缺一不可。

幸福人寿第一届董事长和第二届监事长孟晓苏是“以房养老”的首倡者。早在2003年,他就将“住房反向抵押保险”相关问题,起草报告递交给了当时的国务院主要领导人,并得到肯定批复。

由于“以房养老”是新生事物,各方都十分谨慎,且有很多问题存在争议疑惑,对此,记者专访了孟晓苏。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以房养老首倡者孟晓苏:房价跌了保险也要按约付钱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2014-06-25 15:24:00
房价跌了保险也要按约定付钱“以房养老”首倡者孟晓苏谈保险版“以房养老”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