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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产品及案例
根据意见,试点期间,单个保险公司开展试点业务,接受抵押房产的评估价值合计不得超过:4%×上一年末总资产不超过200亿的部分+0.2%×上一年末总资产超过200亿的部分。姚渝表示,此举是为控制保险公司风险。
此外,为控制保险机构风险,保监会对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设计还将会更细致地规范。比如保险公司提供的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金额不得高于房产评估值的百分之多少。而对于房产价值的评估费用,将由保险机构和投保人各负责一半,对此,姚渝表示,主要是担心客户评估完了不满意,不参保,对保险公司造成损失,所以让双方共同承担。
而对于参与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保险机构来说,“最大的风险来自于房地产下跌以及长寿。”姚渝表示。此外,姚渝称,国内也有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可以从事类似的养老服务业务。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资金将全部来源于保险机构。
据了解,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从征求意见到意见下发,期间经历了两个多月,参与以房养老意见研究的保险机构包括幸福人寿、泰康人寿、太平洋(601099,股吧)人寿、平安人寿、合众人寿及中宏保险等。不过,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目前暂时没有一家保险公司递交关于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产品,对于相关保险产品以及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具体案例,现在国内都没有。【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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