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太原物业新政实施在即 中低端小区借机涨价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4-06-20 14:20:00
对于物业公司涨价,新政指出:物业公司必须发布调价预告,必须书面征求业主意见,必须统计业主意见。而完成上述程序后,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还要对小区全部业主意见进行查验或抽样查验。此外,如果在年度测评中,物业服务的满意度低于70%,物业公司甚至不得申请上调物业服务费。
兰亭御湖城物业管理负责人表示,他们会遵照太原市物价局和房管局公布的日期执行,但是对于这项规定,他们比较关心执行过程中的报备评级能否更加及时。
位于长风街的石林苑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则表示,以前小区物业常常因为居民缴费不积极、开销成本大而产生亏损。现在新的收费办法和标准出台,他们希望在规范收费的基础上,业主能积极主动配合,大家对收费标准协商一致,共同搞好小区服务,同时自身也不要陷于亏损的漩涡。
政府:执行不到位按规定处罚为确保新《标准》在10月1日前全部执行到位,防止在执行中出现新旧标准衔接错位以及个别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办法》、《标准》打折扣,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太原市物价局将分层次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工作。
太原市物价局调研员张耀民表示,考虑到《标准》在7月1日开始执行后,需要变更明码标价公示,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特别是物业服务收费高于标准需要确认的,也需要一定时间履行相关程序,所以设置了三个月的过渡期。太原市物价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将和各城区联合组成督查组,深入物业小区进行督查指导和评估。10月份将开展全市物业行业收费情况大检查,对执行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来源:山西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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