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产——地产中国郑州频道
金水区房管局“开门办局”
即日起就您关注的40个焦点问题逐一答疑
首日谈谈公租房
开栏的话
“头孢+酒=毒药?”“榴莲+酒=砒霜?”……在市民越来越关注饮食健康的今天,网络上经常流传一些耸人听闻的饮食禁忌。这些说法是科学可信的吗?在“有问一起答”栏目中,我们会帮您联系相关部门,给出一个权威而满意的答复。然而,我们发现,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通过部门或者权威机构获得满意的答复,比如“顶楼经常漏水怎么办?”、“住在政务区,附近哪里可以修伞?”……
我们希望,为您提供更多方便实用的服务。我们相信,事实上,很多生活难题,很多读者朋友本身就是“行家”,我们的口号是:有问一起答,大家来支招。所以,我们愿意架起一座桥梁,帮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读者,为生活中各种难题支招。
我们期待热心的您参与进来。如果您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欢迎来提问题,更欢迎来解答问题,请发送问题和答案至邮箱:chailinlin12@163.com。
5月29日,《郑州晚报》AA05版刊登了《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请看这里》整版报道,金水区房管局“开门办局”,向读者公布了主要业务、咨询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同时就住房保障、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政策解释。报道刊登后,该局各个科室的办公电话骤变“热线”,许多读者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业务咨询。
为了让咱老百姓更直观、清晰地了解公租房、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及安全的政策规定,避免您在办事过程中“走冤枉路、掏冤枉钱”,即日起,金水区房管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以“答读者问”形式,对各项政策进行更全面、详细的解释。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可拨打相应科室咨询电话,或者发邮件与他们联系。
“读者最关心”之(一)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审批科)
5月29日AA05版,本报已经对“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作了详细解释,今日报道不再赘述,如果您有疑问,可以查阅当日报纸。
1.陈建:我家是新郑的,来郑州5年了,做器械销售业务,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缴过社保,请问能申请公租房吗?
答: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这个规范文本中就包括“社会保险条款”。如果提供的合同没有这项内容,就不属于“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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