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可同城换房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4-06-17 20:45:00

申请家庭应实名上网发布信息

公租房住户如何申请房屋置换呢?《办法》规定,具有置换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的承租人,应当实名登录置换平台网站发布和查询置换需求信息,需求信息包括现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情况(剩余租赁合同有效期、现居公共租赁住房地址、户型、租金等),意向置换要求(公共租赁住房区位、面积、户型等)、联系方式等。

申请置换各方就住房置换及结清相关费用等事项达成一致后,应当登录置换平台在线填写《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置换申请表》、办理置换业务预约,并于预约时间内共同持相关材料在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置换窗口提交置换申请。

《办法》特别规定:在公共租赁住房置换活动中,置换各方均不得以收取租金差价、装修补偿、区位补偿等方式牟取利益,否则一经查实,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收回违规置换各方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并将其载入不良记录。

(来源: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深圳公租房可同城换房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4-06-17 20:45:00
备受关注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置换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已制定完成,今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该《办法》计划本月底正式实施,届时住在我市不同区域的公租房住户可根据各自需求互换住房了。需要注意的是,置换各方不得以收取租金差价等形式牟利。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