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家庭应实名上网发布信息
公租房住户如何申请房屋置换呢?《办法》规定,具有置换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的承租人,应当实名登录置换平台网站发布和查询置换需求信息,需求信息包括现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情况(剩余租赁合同有效期、现居公共租赁住房地址、户型、租金等),意向置换要求(公共租赁住房区位、面积、户型等)、联系方式等。
申请置换各方就住房置换及结清相关费用等事项达成一致后,应当登录置换平台在线填写《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置换申请表》、办理置换业务预约,并于预约时间内共同持相关材料在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置换窗口提交置换申请。
《办法》特别规定:在公共租赁住房置换活动中,置换各方均不得以收取租金差价、装修补偿、区位补偿等方式牟取利益,否则一经查实,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收回违规置换各方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并将其载入不良记录。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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