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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置换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已制定完成,今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该《办法》计划本月底正式实施,届时住在我市不同区域的公租房住户可根据各自需求互换住房了。需要注意的是,置换各方不得以收取租金差价等形式牟利。
备受关注的《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置换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已制定完成,今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该《办法》计划本月底正式实施,届时住在我市不同区域的公租房住户可根据各自需求互换住房了。需要注意的是,置换各方不得以收取租金差价等形式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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