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居住证有望办出入境证件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居住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规定范围内提供的职业服务和就业扶持,在本市就业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同时可以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
持证的育龄夫妻在居住地可以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享受生育奖励、优待,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凭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可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还可以申办出入境证件,具有本省户籍的流动人口可以在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直接申办边境通行证。
登记超一年 可申请就近入学
根据《合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的,或者居住登记1年以上、在本市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居住证持有人,还享有更多的权益和公共服务。其中,持居住证与子女身份证明,可以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申请入学,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应当提请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就近安排入学。
同时,居住证持有人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保障性住房。
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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